2025年
2025年1月,中共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经批准成立,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隶属于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金融机构委员会。
2024年
2024年6月,集团首次成功发行2024年第一期私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5年期、票面利率2.7%、全场认购倍数2.3倍,创广东省内同评级、同期限票面利率历史最低。
2023年
2023年12月,集团取得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关于环境水务集团投资建设惠州市淡澳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集团投资建设惠州市淡澳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包括淡澳河一河两岸和妈庙古村落开发。
2022年
2022年6月,集团收到区国资中心《关于同意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供排污业务整合的批复》。 2022年11月,稔平半岛至大亚湾供水工程开工仪式在大亚湾石化园区内举行。工程管线横跨惠东县及大亚湾区两个行政区域,全长26.98km,其中大亚湾区15.11km,惠东县11.87km。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提升大亚湾石化园区投资空间和发展潜力,并进一步保障大亚湾区的供水能力。
2021年6月
2021年6月,“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同月,根据党章党规有关规定以区委、区管委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有关要求,“中国共产党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调整设置为“中国共产党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4月
2020年4月,区管委会出台《大亚湾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总体方案》,明确将石化发展集团更名为“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2019年10月,区委办和区管委办发布《大亚湾区供排污一体化改革方案》,明确由石化发展集团作为区供排污一体化改革责任主体,在保留区石化发展集团原有业务板块资产负债独立性的基础上,依法通过项目建设承包、委托运营管理等模式,联合市水务集团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推动区供、排、污等水务基础设施集中统一建设、管理、运营,联合开展全区、全流域综合整治和开发,逐步构建市、区供排污一体化格局。
2019年
根据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石化发展集团重点推进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该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82.9亿元。
2018年4月
2018年4月,石化发展集团党委与区石化园区综合党委在石化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了石化园区非公党建工作交接仪式,石化发展集团党委不再承担石化园区非公党建管理任务。
2015年6月
2015年6月,石化投资公司从石化发展集团系统分离出去,从管理架构上完全独立运作,直接由区国资中心管理。
经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应急公司划归区国资中心直属管理。
2015年5月
2015年5月,根据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区国资中心批复同意,石化发展集团注册成立惠州大亚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代表集团全面负责大亚湾石化区的开发和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2014年11月
2014年11月,为实现集团可持续发展,由石化发展集团与石化环保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2013年7月,为落实大亚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小组关于大亚湾石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采用“市场化”、“企办政助”模式进行运作的意见,石化发展集团与石化投资共同出资成立“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对应急救援基地进行运营管理,其中石化发展集团占股98%,石化投资公司占股2%。
2013年6月
2013年6月,区管委会成立大亚湾石化区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人员基本从原石化区管理处中选调,自 2013年下半年起,石化发展集团不再承担对石化园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2011年1月
2011年1月,鉴于石化发展集团对石化区第二条排海管线开展了一系列的前期工作,经报请管委会同意,成立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专门承担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
石化发展集团、石化投资、石化环保均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在此期间,石化发展集团、石化区管理处、石化投资公司、石化环保公司均由同一个管理团队负责管理。
经过5年的发展历程,石化发展集团系统的企业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壮大,由2007年的石化发展集团1家一级企业及2家二级企业(1+2),发展成为石化发展集团、石化投资、石化环保3家一级企业及12家二级企业(3+12)。
2009 年 2 月
2009 年 2 月,石化发展集团成立党委 , 负 责 管 理 石 化 区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2009年6月正式选举成立集团党委第一届委员会,截至2018年4月,党委下辖党支部27家(国有企业党支部4家,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23家),党员261名(国企41名,非公企业220名)。
2008年至2018年底
2008年至2018年底,石化发展集团代表政府主导石化区土地开发、市政配套、公共配套等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额约74亿元,累计完成交地面积约,765.2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市政道路约44.52公里。
2008年5月
2008年5月,鉴于石化发展集团在负责石化区土地开发、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中存在巨大的商机,经报请区管委会同意,成立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其主要职能是代表政府参与石化区公用工程配套项目的投资经营,目前该公司已成功投资了石化区码头、蒸汽、管廊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
2008年起
2008年起,石化发展集团代表区管委会全面主导石化区开发建设和园区管理工作,先后开发建设了I4、K2、D1D2、D3D4等26个土地开发项目,并建成滨海三路、北环路、东北侧防护林、西侧绿化隔离带(北区)工程等市政道路绿化项目及消防特勤站、应急救援基地、卫生服务中心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
2007年底
2007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石化区调整土地开发模式,原开发商联宏公司、绿湾公司相应退出石化区开发建设工作。
2007年6月
为加强大亚湾石化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经石化发展集团报请管委会同意,成立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处,主要负责石化区的招商引资、园区服务等工作,人员及工作由石化发展集团统一管理。
2003年至2007年期间
2003年至2007年期间,共开发出让土地约381万平方米,修筑市政道路13.5公里。
2003年9月
2003年9月,根据惠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石化发展集团分别与联宏公司、绿湾公司签署《协作开发合同》,引进开发商参与石化区东部及西部区域的开发建设。
2003年8月
2003年8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由石化发展集团具体承担石化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用工程的管理,承担招商引资和落户区内的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务以及为区内企业、机构提供服务。
2002年5月
2002年5月,石化发展集团全面负责大亚湾石化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2001年
2001年,大亚湾区管委会批准成立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石化发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