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中的一部分,拟拆除围堤602m,修复水动力和冲淤环境9.5207hm2;岸滩垃圾清理0.930mhm2,种植红树林1.5898hm2,形成生态恢复岸线750m;修复湿地面积9.8977hm2,海岛修复1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疏港大道218号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242043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厦门大学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705923303
邮箱:9917578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dyw-water.c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