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向社会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BjqHps585nirW-qt1wow?pwd=jcc9。
纸质版报告书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查询。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项目周边的村庄、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及相关单位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BjqHps585nirW-qt1wow?pwd=jcc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疏港大道218号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24204306
电子邮箱:120531287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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