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龟洲北岛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向社会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BjqHps585nirW-qt1wow?pwd=jcc9

纸质版报告书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查询。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项目周边的村庄、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及相关单位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BjqHps585nirW-qt1wow?pwd=jcc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疏港大道2184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24204306

电子邮箱120531287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1121